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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發布公告,其控股股東山西振東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振東集團”)于2025年11月25日將其持有的1560萬股公司股份辦理了質押,質權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市分行,質押用途為自身生產經營。本次質押股份占振東集團所持公司股份的5.16%,占公司總股本的1.57%。此次質押為非限售股,也非補充質押。截至公告披露日,振東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約3.05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0.69%;本次質押后,其累計質押股份數量約為1.61億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2.79%,占公司總股本的16.20%。公告指出,振東集團未來半年內及一年內均有到期質押股份,但其具備相應的資金償還能力,還款資金來源廣泛,目前不存在平倉或被強制過戶的風險,且本次質押事項不會對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和公司治理產生實質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