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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德時代”)于近期公告了修訂后的《對外擔保管理制度》,旨在進一步規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行為,加強經營風險控制。新制度明確了對外擔保的決策權限、審核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核心在于建立多層級的嚴格審批與持續監控體系。
根據修訂后的制度,公司所有對外擔保均需提交董事會審議。其中,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對外擔保總額超過凈資產50%或總資產30%、為資產負債率超70%的對象提供擔保、連續十二個月內擔保額超過總資產30%或凈資產50%且超5000萬元、以及對股東及關聯方提供的擔保等情形,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還必須提交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時,需經全體董事過半數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為強化風險管理,制度要求對外擔保原則上應要求被擔保方提供反擔保,且反擔保需具備實際承擔能力與可執行性。公司為控股或參股公司擔保時,其他股東應按出資比例提供同等擔保或反擔保。公司財經部、法務部門及董事會辦公室將分工負責擔保申請的受理、合規復核及審批程序組織。制度還規定了對被擔保方的持續跟蹤監督機制,并要求在債務到期未履行或出現破產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形時,董事會需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并披露。
此次制度修訂體現了寧德時代在業務規模擴張過程中,對財務風險管控的進一步重視,通過完善內控流程以保障公司及股東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規范化治理的要求。


